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全厂起重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范围包括桥式起重机制造)及10T及以上桥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相应复印件)。
6.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套50T及以上电动葫芦的2年及以上(2023年7月1日前签订)国内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运行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运行证明材料能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7.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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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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