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恒丰银行风控决策引擎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1.项目概况:为防范业务风险、提升管理质效、管控成本,依据恒丰银行决策引擎整体规划,启动风控决策引擎建设项目。项目将复用既有建设成果,升级整合现有风控决策引擎,迁移相关业务与产品策略,沉淀各领域风险指标、规则及策略,建成信用风险统一风控决策引擎,提升在线风险决策能力。新引擎需包含数据中心、变量中心、策略中心、服务中心、运营中心等功能模块,重点强化数据处理与指标加工能力,完善技术支撑与数据标准化共享机制,为业务提供高效精准支持。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2.项目进场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项目实施周期:第一阶段自进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风控决策引擎搭建及CRIF替代迁移;第二阶段自进场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数字信贷决策引擎整合迁移,整体投产之后3个月完成项目陪跑。 4.项目试运行要求:系统上线并完成全部风控策略迁移后(整体投产之后)试运行三个月。 5.免费维护期:试运行阶段结束,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之日起一年。 6.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总价报价,总价合同。 7.包号划分:一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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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恒丰银行风控决策引擎建设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恒丰银行风控决策引擎建设项目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自2022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例政策性银行总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或六大国有银行总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或其他城商行总行“风控平台”或者“决策引擎”相关项目开发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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