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20250490-F
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物业委托项目
预算金额:3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物业委托项目,单位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业务用房、办公区域及配套设施的管理及维修护;
以上简介仅作为投标方评估工作量和消耗材料时参考,不得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方可考察现场情况、消耗材料、员工实际数量等情况后再进行综合分析,适当预估费用风险。一旦招标方接受中标方的报价,除非招标方提出变更要求,中标方不得以工料计算失误、不了解现场情况等任何理由要求变更投标价格。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浜路15号、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090号。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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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