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段等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2015】45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现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段等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项目概况:(1)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路线全长约4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其中含约2650米长的黄河公路大桥1座,估算投资305000万元;(2)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路线全长约5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改扩建,估算投资9800万元;(3)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路线全长约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建,估算投资8200万元;(4)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路线全长约58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估算投资160000万元;(5)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路线全长约135.7公里,按照三级公路标准改扩,估算投资147000万元;(6)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路线全长约31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改扩,估算投资39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绿化环保和交安设施等。
2.4服务内容、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均为不见面电子标。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工程估算总投资 (万元) |
招标工作内容 |
第1标段 |
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工可研究 |
路线全长约4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其中含约2650米长的黄河公路大桥1座,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和交安设施等。 |
305000 |
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项目黄河桥的防洪影响评价、通航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影响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
第2标段 |
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工可研究 |
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路线全长约5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改扩建;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路线全长约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环保、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
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估算投资9800万元、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估算投资8200万元。 |
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
第3标段 |
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工可技术咨询服务 |
详见项目概况 |
详见项目概况 |
对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2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本、图表、附件等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咨询审查,重点对多方案比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咨询审查,形成技术咨询报告;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的要求,编制两个项目的工可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咨询专家的审核。 |
第4标段 |
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工可技术咨询服务 |
详见项目概况 |
详见项目概况 |
对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4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本、图表、附件等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咨询审查,重点对多方案比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咨询审查,形成技术咨询报告;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四个项目的工可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咨询专家的审核。 |
2.5服务期限:
第1、2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
第3、4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提交报告20日内,提交技术咨询和安全性评价报告。
具体服务成果:
第1标段: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60 日内向业主提交成果文件初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和报告、黄河桥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影响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公路设计用 1:2000 测绘地形图等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全部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全部的成果文件,并在全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2标段: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60 日内向业主提交成果文件初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和报告、公路设计用 1:2000 测绘地形图等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全部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全部的成果文件,并在全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3标段:
编制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2个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报告和工可安全性评价报告。
第4标段:
编制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4个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报告和工可安全性评价报告。
2.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第3标段技术咨询服务投标;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第4标段技术咨询服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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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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