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HA2025-339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1.4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5317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A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1项
烟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19号,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冷藏室、炊具(使用电能)、冰箱、蒸车、工作台、桌椅、餐具等餐饮所需的设备、器材等,电费、水费由采购人承担,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的配件材料费用及日常耗材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负责根据采购人标准要求采购制作主食、菜品所需的所有食材及调料等,加工后向采购人提供就餐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外带服务。
251.42万元(其中:餐饮服务费预算金额为76.88万元,包括运行费和管理费,运行费预算金额为71.88万元,管理费预算金额为5万元;伙食费预算金额为174.54 万元不可竞报。)
250.531774万元(其中:餐饮服务费最高限价75.991774万元,包括运行费和管理费,运行费最高限价70.991774万元,管理费最高限价5万元;伙食费最高限价174.54 万元不可竞报。)
合同履行期限:首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总服务期为两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履约考核成绩平均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经采购人内控研究同意后,可以续签第二年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内名称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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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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