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西工务段京沪高铁济南局管段“铁跨公”立交桥增设限高防护架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京沪高铁牵引变电所亭综合自动化设备更新等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计技装函[2025]78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齐河站生活院落地面改造等14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的复函》(概审函[20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沪高铁铁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京沪高铁铁路有限公司批复技术改造费用,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西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京沪公铁K450+360、K681+929
2.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 招标内容: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西工务段京沪高铁济南局管段“铁跨公”立交桥增设限高防护架工程。
2.3.1项目概况:京沪公铁K450+360、K681+929处增设限高防护架。
2.4 施工要求:
2.4.1按照国家施工规范、铁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4.2 切实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4.3施工中因施工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施工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期不变。
2.5消防及环保:
符合国家、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和要求。施工过程中按环保要求做好防止粉尘排放措施。
2.6完工标准:
施工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所有垃圾均自行外运,验收前需对各个施工区域进行保洁处理。
2.7 其他要求:
保证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企业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参与铁路限高防护架工程相关业绩材料,例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的雇主责任险承诺书。
3.1.6.没有处于停业,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1.8.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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