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537-GC034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移动应用安全攻防平台实验室(一期)集成服务己由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移动应用安全攻防平台实验室(一期)集成服务。
2.2 项目概况:
2.2.1项目概况:国家管网集团按照“一个中心,三重防护”体系框架,先后实施了广域网安全一期、二期、三期项目,构建了结构化、层次化的网络安全纵深防御体系,但在移动应用安全防护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短板,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安全威胁。国家管网集团移动应用承载着客户服务、管道巡检、综合办公、身份认证等核心业务功能,其安全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国家管网集团的服务质量、运营安全、企业声誉乃至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为提升国家管网集团移动应用安全与合规检测能力、移动终端威胁监测能力,规范移动应用安全技术、管理、运营标准,拟开展移动应用安全攻防平台实验室(一期)集成服务项目,进一步增强国家管网集团移动应用安全防护能力。
2.2.2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依据《关于移动应用安全攻防平台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家管网办 [2025] 199号),资金已落实。
2.3 招标范围:采购移动应用检测平台(包括移动应用安全检测平台与移动应用合规检测平台)、管网卫士终端监控平台、相关技术及运行维护规范等;采购移动应用资产测绘及测试服务、渗透测试、漏洞扫描、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为不含税价格,控制价为60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且每项不能超过分项报价。
2.5.1集成费用
| 序号 |
软件类型 |
投标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软件购置费用 |
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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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软件开发费用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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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实施费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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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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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其他服务费用
| 序号 |
服务类型 |
投标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其他测评费用 |
78 |
|
| 2 |
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用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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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6 |
|
2.6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7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由高到低对各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序,分别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1.3 投标人承诺如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取得移动应用检测平台(包括移动应用安全检测平台与移动应用合规检测平台)、管网卫士终端监控平台或具备以上平台类似功能产品的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须具备PMP认证,具有8年以上网络安全工作经历,且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实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CISSP认证,具有5年以上网络安全工作经历,且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实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3工程师:须具备CISP认证,具有3年以上网络安全工作经历,提供不少于5名服务工程师。
2.4投标人需提供人员清单和职责分工,并承诺不少于5名驻场人员,驻场至项目结束。
2.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投标人需提供以上全部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工作简历),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安全集成或软件开发业绩(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不含税))。 注:有效业绩证明资料包括:①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②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全部两项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上述(1)-(3)条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4)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7.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