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5-09-01151-01
项目名称:2025年长春市幼儿体育教育示范基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长春市幼儿体育教育示范基地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打造社区幼儿体育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室外篮球场运动场,室外草坪场和预制健身步道,满足幼儿体育运动的需求,含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指令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