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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2025年民德路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2025 年民德路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比选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2025年民德路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2025年民德路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TC259X0H7

3、采购内容及预算: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南昌市分公司2025年民德路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拟对南昌市分公司民德路食堂服务进行采购,使用范围为南昌市分公司,要求服务期间最少在岗1名厨师长、2名厨师、2名勤杂工提供服务,供应商提供人数不作要求,但外包服务过程中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服务工作量以工时形式进行量化,厨师长预估所需工时为3000小时/年、厨师预估所需工时为6000小时/年、勤杂工所需工时为6000小时/年,所有工时需求均为预估数,采购人不作承诺,最终结算将按实际需要进行据实结算。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①正常工作日的早中晚三餐及加班餐(若通知加班(含节假日)则食堂需安排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每日早餐样式 5 至 7 样;中、晚餐品种 5 至 7 样,其中主荤菜不得少于 1 样、花荤菜(半荤半素)不得少于 2 样、素菜不得少于 1 样、汤品 1 样;加班餐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安排菜品;以上所有菜品数量要求均为最低要求,后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②食堂日常事务的管理,主要有负责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制定合理采购计划,对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市分公司负责),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及准确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证食堂收支基本平衡,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等所有的日常事务。

③特殊应急任务时,提供餐饮保障。④食堂安全及卫生的保障,主要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菜品卫生、餐具卫生、炊具卫生、食堂整体场地卫生(含厨房、就餐区、包厢、办公室等)等。⑤其他食堂后勤支撑工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等)。(2)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 37.008 万元/年,以工时单价*预估所需工时推算得来,所有工时需求均为预估数,采购人不作承诺,最终结算将按实际需要进行据实结算,预估所需工时及工时单价详见下表:

岗位 最少在 岗人数 (人) 年工作 天数 (天) 年预估 所需工 时(小 时) 工时单价(元/小时) 合计成本(元/年)
主厨 (厨师 长) 1 250 3000 38.22 114660
厨师 2 250 6000 25.01 150060
勤杂工 2 250 6000 17.56 105360
年成本合计(元) 370080

注:本项目工时均为预估工时,采购人不作承诺,实际费用根据供应商服务时长的情况以工时单价据实结算(核算公式:实际服务工时*工时单价,),供应商与外包人员之间的劳动报酬支付需遵循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但不涉及与影响本项目的费用结算。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一个标包采购。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报价限价:控制单价见采购内容及预算,供应商报价如高于任一最高报价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单价及预估总价均为包干价,即后期据实结算价(实际工时*工时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服务费、福利费、服装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涉及的相关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5.2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的7 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预估成交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 1 年,如合同展期则保证金有效期随合同有效期一同展期,保函需由供应商自行续期,合同到期后三十天内返还。

5.3 付款方式:

①项目需求部门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②项目需求部门付款前,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的且经项目需求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项目需求部门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供应商迟延提供发票,项目需求部门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③供应商应于项目需求部门付款日前7 日,向项目需求部门提交上一月度外包服务考核材料(具体所需材料以合同为准);项目需求部门收到材料后 7日内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及上一月 度外包服务费金额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核对无误后予以盖章确认,并与发票一同提交给项目需求部门。

5.4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提供:①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和社保的凭证。

6.5 供应商承诺:

①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②成交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③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⑤供应商未被江西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⑥接受采购方将本项目外包服务纳入采购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采购方有权对本项目外包服务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检查和监督。
⑦供应商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政府、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安全生产整改落实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⑧供应商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高空、电工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供应商员工应当遵守采购人有关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采购人工作秩序、财产安全,工作过程中防止对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⑨供应商应当依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规范。
⑩供应商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供应商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采购人和政府主管部门。

提供:供应商逐项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6 供应商承诺:如供应商出现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供应商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或成交资格,有权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供应商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6.7 供应商应具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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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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