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2×350MW 机组)特种设备于2016年投产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要求,特种设备应进行综合监督检验,按照特种设备法规条例和规范标准要求,制定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技术措施,对宏大实业有限公司新增部分特种设备开展所列综合检验项目全部工作。
1.2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为2025年度新增部分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项目。投标人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负责全厂相关设备的资料(包括生产厂家资料、设计资料、安装施工资料及其它资料等)核查及补全工作,并依据国家规范完成本技术规范所列清单内容的全部监督检验工作,最终确保受检设备成功取得相应使用登记证。(详见技术规范)。
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计划15日完成相关检验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汽机中高压压力管道截至到 2025 年11月31日完成检验并取得报告。压力容器2025年12月15日前检验完成并取得报告。全部项目在2025年12月25日前移交资料并取得使用登记证。
1.4结算付款方式: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付款时限及比例:本合同签订后,投标人依据合同、技术协议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分别按约定期限完成检验服务;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在收到采购人整改回复后,投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更新质检系统数据。投标人可按进度办理结算手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投标人开具结算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验证无误,办理发票业务挂账手续,发票挂账完成后,采购人支付相应结算款项(投标人需开具 100%的正规收据一份)。
支付款项前,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采购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违约扣款:若供应商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包括时间、工作量、质量等),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详见技术规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同时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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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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