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根据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环发【2015】45 号《关于各县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委托第三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通知》要求,委托具备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矿井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进行监测。
1.2.采购范围及要求:矿井环境污染物监测、高盐水处理站产水检测。
1.3.实施地点:郭屯煤矿
1.4.服务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 个月。
1.6.最高限价:6.3 万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供应商报价金额必须低于最高限价。
1.7.结算方式:固定总价。此价格为☑含税价格□非含税价格。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甲方资金计划情况支付。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出具监测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 60 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的 10O%。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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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