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ZZYZ-G2025-0008 项目名称:2025年“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北京南站广告自主投放项目 预算金额:646.7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46.7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服务)内容:2025年“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北京南站广告自主投放 (2)服务地点:北京南站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进一步打响“水韵江苏”文旅品牌,拟在北京南站投放(动态或静态)文旅宣传广告,向游客传播和展示“水韵江苏”美的风光、美的人文、美的味道、美的生活,吸引游客来江苏收获美的发现,助推江苏整体文旅市场恢复程度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广告投放时间为12个月。投放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25年4月以来开具),或2024年10月以来任一月份投标人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需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0月以来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2024年10月以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能体现所缴社保类别的缴费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限制性条款:投标人须满足下述条款要求(需提供承诺函原件) (1)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 (2)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益关系。 3.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特定资格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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