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3000202502000188 项目名称:岚山区重点道路扬尘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一标段(A包)6786607.05 元,二标段(B包)14388721.17 元,三标段(C包)9540676.94 元,四标段(D包)11648353.05 元,五标段(E包)4026319.58 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A包)6786607.05 元,二标段(B包)14388721.17 元,三标段(C包)9540676.94 元,四标段(D包)11648353.05 元,五标段(E包)4026319.58 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兼投兼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落实节能环保、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日照市内企业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及以上资质);日照市外山东省内企业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一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须具备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类资质文件(经营范围应包含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相关内容)且须满足《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中所述的清扫、收集一级企业资质标准;山东省外投标人无法体现其资质等级的,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其经营许可证书等级的规范性文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材料,等级及经营范围应等同于《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中所述的清扫、收集一级企业资质标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