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集散中心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NJJSZB-2025-29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集散中心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7.39682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集散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集散中心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照明系统硬件及软件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集散中心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集散中心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5)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含)以上、承修类三级(含)以上、承试类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智能照明软件)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自2022 年11 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安装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集散中心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及承诺函);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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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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