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竹公溪流域文旅综合提升项目-夜色经济带项目 (项目名称) 一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竹公溪流域文旅综合提升项目-夜色经济带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9-511102-04-01-645502】FGQB-03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9-511102-04-01-645502】FGQB-03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 建设规模:春溪公园、柏溪公园核心段照明光彩工程,包含滨水沿岸灯光、桥梁灯光、雾森系统、灯光艺术装置、总控系统等,规模约1.2km;柏杨中路至绿心路一标段照明工程,包含滨水沿岸灯光、桥梁灯光,规模约1.2km。蟠龙公园至体育馆范围内的沿岸老旧小区等建筑天际线灯光。
2.3 计划工期:60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照明工程或夜景照明工程或光影工程或光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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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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