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BM-2025-J0147(市网) SDGP370800000202502000725(省网)
2、项目名称:济宁大道与宁安大道Y型路口监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7.9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大道与宁安大道Y型路口监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共分为1个包组,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6、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供应商提供近4年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提供2个合同。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建设内容相符(须包含卡口或反卡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其中每1个合同中含2类以上)的项目
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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