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净化车间耐硫变换催化剂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净化车间耐硫变换催化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净化车间耐硫变换催化剂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0300000292
2.1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净化车间耐硫变换催化剂_Φ3.5-4.5条形项目公开招标,主要为鲁南化工净化车间使用,数量:40m³(赠送脱毒剂40m³)。(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2.2送货管理:按照使用单位要求送货,投标人根据产品使用情况,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经双方现场材料人员验收确认后,卸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2.3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银行电子承兑付款。若投标人要求预付款等其他付款方式的视为重大商务偏离,其投标将被否决。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货物虽经初次检验合格,但不免除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货到后经验收合格,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使用单位出具的《送货通知单(代质检单、收到条)》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连同使用单位出具的《送货通知单(代质检单、收到条)》一并交于招标人,招标人办理挂账手续,在质量异议期(交货完成之日起一个月)结束无异议后,办理付款手续。招标人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未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留取10%的质保金,挂账完成之日起18个月无异议后,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由使用单位出具的《合同质保金解除证明书》进行办理支付程序。
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招标人结算付款条件再组织投标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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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