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7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逃生管道)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TJDQ-YF7B01-XJ-2025-002
一、采购条件
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站前7标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7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逃生管道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7标项目,位于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县)。合同金额27.79亿元,合同工期72月,开工日期:2024年12月,竣工日期:2030年12月。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铁重庆段站前7标一分部,起讫里程为DK448+648.3~DK454+004.5,全长5.355km,其中隧道1.5座/2.361km,特大桥2座/1.659km,路基3段/1.335km,框架桥1座/13横延米、框架涵4座/95.423横延米,总投资约4.70亿元,主要工程:大石坝隧道、李寺村大桥、中坝湾特大桥、葛亮山隧道。
2.采购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备注 |
1 |
TSGD01 |
承插式管道 |
860*30*3000mm |
米 |
162 |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西桥村中铁建大桥局宜涪7标1号物资库 |
|
2 |
接头 |
135° |
个 |
4 |
|||
3 |
逃生舱 |
2000*1500*1500mm |
间 |
2 |
注: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三、报价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1.本次询价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逃生管道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4年6月-至今)投标人送检的每包件内投标物资对应规格型号的质量检验报告;对应的每包件内投标物资承插式管道,须满足《塑料管道系统 塑料部件 尺寸的测定》(GB/T 8806-2008)、《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GB/T 9647-2015)、《塑料管道系统热塑性塑料管材环柔性的测定》(GB/T 39385-2020)、《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试验方法时针旋转法》(GB/T 14152-2001)中对塑料管道的相关要求;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份-至今)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壹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质量要求
(一)逃生管道技术规格书
1.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逃生管道:严格执行《塑料管道系统 塑料部件 尺寸的测定》(GB/T 8806-2008)、《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GB/T 9647-2015)、《塑料管道系统热塑性塑料管材环柔性的测定》(GB/T 39385-2020)、《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试验方法时针旋转法》(GB/T 14152-2001)中对塑料管道的相关要求。
1.1外观质量要求
承插式逃生管道外观:采用内外壁双拼色,外壁橘红色,内壁荧光黄内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无可见杂质,颜色均匀;内径800mm、结构高度80mm、单元节长度3000mm、重量60±1kg/m。
接头135°:转接弯头角度140±15°,内外喷塑,大小头,适配承插式逃生管道,Q235材质。
逃生舱:尺寸:2000*1500*1500mm;厚度为4mm波纹钢。
1.2理化性能要求
密度:0.950-0.970g/cm;拉伸屈服强度:≥20.0MPa;断裂伸长率:≥350%;简支梁双缺口冲击强度:≥40KJ/m;邵氏硬度(D型):≥60;纵向回缩率:<3%;维卡软化温度:>110℃;
环刚度大于18kN/㎡;环柔度:外径变形≥40%时立即卸荷,试样圆滑、无破裂,内壁小于10mm反向弯曲,试样沿肋切割处开始的撕裂允许小于60mm;抗冲击性能(TIR%)小于10%;抗冲击破坏试验:800kg浇筑砼7米高度自由落体冲击后,管身无穿透性裂纹,瞬间凹陷变形率≤30%,卸荷后复原率>80%。
1.3连接方式
大小头承插连接,接头处提供加固链条,必要时安装链条进一步加固,防止外力作用使连接处脱开。
1.4出厂检验
尺寸及外观质量及技术性能指标检验应符合规范规定的所有要求。
(二)包装、贮运和标志
1.产品出厂时,每根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并盖有质检员章。包装或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规格及尺寸;
b)产品执行标准;
c)生产日期及批号;
d)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2.产品搬运时宜戴手套防护;
3.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应投掷、抛甩或拖拉,吊装工艺应确保产品不受损伤;
4.装车时,车底应平整,上部不应堆放重物,端部不宜伸出车外,装车完毕后应用绳索缚牢,并用苦布遮严;
5.产品在仓库内长期保管时,仓库应保持干燥,且应有防潮、通风措施;
6.产品在室外的保管时间不宜过长,不应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应用苫布等覆盖;
7.产品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8.产品应存放在避光、通风、干燥、清洁的场所。产品堆存高度不应超过4m,并远离热源、火源。储存时间超过12个月,使用前重新进行检验。
(三)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四)质量保证期
1.逃生管道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重要说明:如上述招标物资所述技术指标、规格与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有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招标物资应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而设计未明确的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五、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本次询价物资均采用的“评审价格”公式为:采购人评审价格=不含税价。但低于成本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六、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分批采购(供应期2025年11月-2026年01月),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期结束。
3.供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大地通食品公司万吨原料库旁1号物资中心库
4.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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