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岳126井地面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40-GC0335-01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岳126井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己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岳126井是川庆钻探公司老区措施挖潜增效项目部(以下简称老区挖潜项目部)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的风险合作项目,由老区挖潜项目部负责该井改造、挖潜、石油天然气开采等全过程业务,试修公司负责其中的试油修井、测试、油气开采等下游业务。
试修公司前期已承揽该项目的测试及CNG拉运回收业务,老区挖潜项目部继续将后续场站建设委托试修公司承接。因试修公司无场站建设工程保障能力。按川庆公司统筹安排部署,该项目拟交由试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资源承揽。
该井由试修公司开采获气后,自2023年8月24日至今对岳126井进行CNG天然气回收拉运临时输气生产,根据生产情况进行估算,该井单井控制储量为2.5亿立方米,可采储量1.24亿立方米。由于该井油气产量较好,按蜀南气矿要求由CNG天然气拉运回收转为管输生产。
2.2招标范围
提供岳126井地面建设工程相关设备设施,并进行地面场站建设,包括设备设施的搬迁、安装、调试、运维;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报审;负责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提报及归档;负责属地HSE管理;负责县级及以下地方关系协调;负责完成采购人委派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量。
具体工程服务内容有:包括岳126井地面建设工程、岳101-67井地面建设工程、岳126井至岳101-67井集气管道工程、线路建设工程、蟠龙河定向钻穿越工程、供电线路工程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不划分。
2.4费用情况(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拟招标采购含税总额19846000.02元(预估税率9%),不含税总额17946060.75元。其中工程项目暂列金为不含税1197581.90元,主要包括超设计工作量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如实际发生,拟按工程项目竞争部分最终投标总价下浮比例结算。具体费用详见《岳126井地面建设项目控制价》。
2.5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
2.6施工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2.7计划工期:2025年12月开工,工期预估12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8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及验收规范要求。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等级)。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天然气场站工程建设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对应工程款发票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等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3.5.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5.1、3.5.2、3.5.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5.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其它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人员要求:
拟派主要企业管理人员,应至少包括一名项目经理、一名项目安全负责人、一名现场工程技术负责人、一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以上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社保管理机构出具),或投标人为其缴税的纳税证明。其它现场服务人员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投标人须进行承诺。
3.7.1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书面承诺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3.7.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承诺响应。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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