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QZFCG-2025-1109
项目名称:酒泉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升级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17320000.00(元)
最高限价:17320000.00(元)
一包:最高限价:4600000.00元;二包:最高限价:2072000.00元;三包:最高限价:2678000.00元;四包:最高限价:2743000.00元;五包:最高限价:2110000.00元;六包:最高限价:2005000.00元;七包:最高限价:111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信用报告或相关信用截图均可,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器械无需提供)。
(2)本项目(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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