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FJSHYZB[GK]2025011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宁德市江海堤防设施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16,672.00元
采购包1(2025-2027年度江海堤防保险):
采购包预算金额:5,816,67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816,672.00元
投标保证金: 58,16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 2025-2027年度江海堤防保险 | 1(万元)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5,816,672.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人应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②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同一法人的保险公司仅允许法人或法人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法人与授权分支机构同时或两个(含两个)及以上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③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或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特定资格”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中须体现联合体成员各方承保份额。。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