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根据山东局制定的《2025 年防冲重点工作措施》中要求:加强“三区”管理,对划定的禁采区、缓采区,原则上禁采区不得进行任何采掘作业,缓采区严禁采煤作业,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三区”转化的,应严格按照“三区”管理办法执行。因此需要对彭庄煤矿二采区进行“冲击地压三区”划分及防冲安全论证。
1.2 采购范围:根据2025 年矿井采掘接续计划,需编制《鲁西矿业彭庄煤矿二采区“冲击地压三区”划分及安全论证》1 个报告。
1.3 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张营街道办事处彭庄煤矿。
1.4 质量及服务标准:编制的报告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等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 天内完成。
1.6 最高限价:120000 元(大写:拾贰万元,含3%税)
1.7 结算付款方式:
(1)乙方出具的所有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出具验收单,完成财务挂账手续后一次付清。
(2)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甲方凭专用发票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税率为3%,付款方式为电汇。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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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