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
粉煤气化系统停车检修,设备内积灰积渣清理,具体如下:①水洗塔,φ4800塔盘积灰清理,共8 层,锥底部φ4800*4600 积灰及内壁清理;②一级旋风分离器,锥底部φ2500*2000 积灰及内壁清理;③二级旋风分离器,锥底部φ2500*2000积灰及内壁清理;④蒸发热水塔 I,φ3400 塔盘积灰清理,共 7 层,锥底部φ3400*2800 积灰及内壁清理;⑤蒸发热水塔II,φ4200 塔盘积灰清理,共7 层,锥底部φ4200*3500 积灰及内壁清理;⑥真空闪蒸器,锥底部φ5000*3900 积灰及内壁清理;⑦澄清槽,直径25 米,底部积渣积灰清理;⑧灰水槽,直径13 米,底部积灰积渣清理;⑨气化炉环腔,直径4.5 米,环腔内积灰及激冷室清理。⑩捞渣机二渣室清理,底部2 米×3 米积渣清理。灰渣运输至指定位置,配合车间倒运,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清理任务在9 日内完成。
结算付款方式:现汇、 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清理、清洗或装卸搬运资质
2.3 人员要求: 人员要交够 130 万以上人身意外保险;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工期时间合理配备施工人员,若不能按期完成所要求工作量,供应商自行增加施工人员,保证按期完工 ;
2.4 业绩要求: /;
2.5 财务要求:
2.6 信誉要求:3 年内没有任何合同纠纷(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 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07 日 08:30 时起至 2025 年 11月 11 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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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