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
依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煤炭和石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陕西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陕西枣矿红墩界煤电有限公司须按照规定,对月度缩分样开展元素碳、砷、氟、氯、汞、磷等多个关键项目检测工作。
1.2 采购范围及要求:
陕西枣矿红墩界煤电有限公司燃煤第三方质量检验。
1.3 结算付款方式:转账/电汇。
1.4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最新规程及标准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8;《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 214-2007;《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GB/T 476-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213-2008;《煤中氟的测定方法》GB/T 4633-2014;《煤中氯的测定方法》GB/T 3558-2014;《煤中砷的测定方法》GB/T 3058-2019;《煤及燃烧残渣中全汞含量的标准测试方法直接燃烧分析法》 ASTM D6722-2011;《煤中磷的测定方法》GB/T216-2003;《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哈德格罗夫法) GB/T 2565—2014。
1.5 工期:365 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6 最高限价:150000.00 元。
1.7 实施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通过 CMA 认定及 CNAS 认可;
2.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近3 年具有1 个及以上同类型项目经理业绩,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近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
2.4 业绩要求:三年内燃煤第三方质量检验服务业绩不低于3 家;
2.5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
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
中有良好的信誉;(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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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