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高铁基础设施段计算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5-137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高铁基础设施段计算机采购招标人为上局-金华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科信部批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计算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须出具授权代理证明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及以上近2年(2023年至今)投标产品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1.4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3C认证。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期内投标单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2023年至今) 。
3.1.6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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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