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行车公寓炊厨、电器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FGYK2025110704HXZ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行车公寓炊厨、电器类”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行车公寓炊厨、电器类”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行车公寓炊厨、电器类”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为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提供相应承诺函及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企业名录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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