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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南京铁路物流中心尧化门及中心信息机房等11个货场(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南京铁路物流中心尧化门及中心信息机房等11个货场(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5-1587-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南京铁路物流中心尧化门及中心信息机房等11个货场(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已由南京铁路物流中心(物流公司)主任(执行董事)专题会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心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南京铁路物流中心、尧化门、常州东、丹阳东、盐城北、袁北、巷口桥、塔桥物流基地、港口镇等货场。

2.2 项目内容: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消防技术标准,对货场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灭火系统,泵房系统,消防电话对讲系统,事故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联动设备等进行进行日常性、周期性的维护、保养和故障修复工作,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正常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本中心进行上报。

2.3 计划维保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完成该项目必需的工具仪器、设备和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能力应满足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文件从业条件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登记(须提供在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证明材料: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3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消防维保项目的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期限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①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②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消防维保项目的业绩。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④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技术负责人要求

①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②人员社保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③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3)其他人员要求

①消防设备操作员资格证要求:本项目配备其他主要人员须具备国家规定四级(中级)消防设备操作员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

证明材料:有效的消防设备操作员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

②人员社保要求:其他主要人员须具有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或2023年度和2024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②会计报表附注。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9)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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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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