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我单位承担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因施工需要采购路缘石一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所需材料(报价表见附件)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所供货物或服务在其营业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1.2. 注册资本金要求:/;
1.3.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和《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
1.4. 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必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报价人必须在保定市(京津冀)境内/周边地区设有实体公司或办事处,确保供应,如无实体公司或办事处,取消成交资格。
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8时00分至18时 00 分向询价人了解有关信息。
3.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由采购方指定验收人员按照随车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供货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采购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供货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采购方及业主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采购方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采购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供货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供货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交货要求:
4.1. 交货时间:具体以询价方通知为准;
4.2. 交货地点:河北省涿州市码头镇仝德文化园区中铁十八局小清河项目部施工现场,运输费用及保险由报价方负责。
5.报价要求、结算及支付方式:
5.1. 按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人未按附件内格式报价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5.2. 结算:实行月结,即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月,每月23日前乙方凭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乙方应确保每月对账的及时与准确性,在当月的21日至23日核对当月的所有供货数量,单据核对无误后,甲方有权全部收回,同时向乙方出具结算单。逾期核对,单据失效作废,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3. 货款的支付时间:货款的支付方式:承兑汇票以及银信/铁建银信、银行供应链产品等方式付款(期限为半年期、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票开具后2个月内支付乙方该批次结算货款总金额的80%,3个月内付至95%,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限:12个月。
5.4. 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贵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0日14时00分前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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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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