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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和智能化检测手柄代工采购

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和智能化检测手柄代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JLKJIC-W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和智能化检测手柄设备代工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满足当前管线与设备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对接,针对当前检测仪器存在主要问题进行研发、完善,编制设计方案和加工图纸,并与相关用户达成购买协议,现针对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和智能化检测手柄设备进行代工采购。本项预估金额8000万元(含税含运费),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承诺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为推动石化行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障和规范企业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和智能化检测手柄设备质量,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积极推广先进设备技术,为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根据已研发的设计方案和加工图纸,选取代工方进行产品批量生产。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产品,提供生产所需的设备、原料、包材,并包含随机所需耗材和备品配件(计入总价)和质保等配套服务,按期、按质、按量生产配送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及智能化检测手柄。详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预估)

备注

1

智能化检测手柄

1000台

服务期三年,随机耗材及配品配件及数量详见附件一《设备加工技术要求》

2

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A款)

600台

服务期三年,随机耗材及配品配件及数量详见附件一《设备加工技术要求》

3

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B款)

4

常用耗材(包括滤膜、金属过滤器、FID烧结过滤器和储氢合金,详见附件二《本项目常用耗材报价表》)

/

根据仪器使用情况按需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内容提供报价,作为代工价格依据。

 

2.3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和加工图纸(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供)要求生产加工产品,提供生产所需的设备、原料、包材等配套服务,按期、按质、按量生产配送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及智能化检测手柄,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及智能化检测手柄需满足的核心技术参数和关键部件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设备加工技术要求。

2.4实施或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全国范围内,投标人要综合考虑可能涉及到的相关费用)。

2.5交货期:订单发出后,30个工作日发货。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交货款

按照订单要求,在合同货物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并调试完成后,收到受托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将支付订单总价的90%的交货款。相当于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按照合同约定的随机文件。

(2)第二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极配合处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期合格后,在收到受托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将支付订单总价的10%的质保金。

2.7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如质保期内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受托方应无条件予以解决,委托方保留追究供货方责任的权利。

2.8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税含运费):

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A款) :8万元/台;

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B款) :10万元/台;

智能化检测手柄:2万元/台。

2.9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含设备及材料价格、随机所需耗材和备品配件(详见技术要求)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费、文件资料费、数字化交付以及服务费(如开箱验收、调试、保运、培训等)等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型企业,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具备生产车间及产线,提供生产线照片,投标人提供厂房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对应发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的生产业绩,累计生产订单量≥200台。

投标人需提供供货业绩清单、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其中供货业绩清单中需列明最终用户名称、设备名称和型号、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号、台套数(如正在实施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订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4年(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4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

3.4.2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

3.4.3 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

3.4.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3.4.6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5其他要求:(注意以下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5.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2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判定时间以文书落款时间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人应出具未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公司存在质量、商务等纠纷承诺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5.4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所供设施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6投标人以往供货的LDAR便携式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有在同类工况应用中的有失败或不稳定达标案例。提供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但后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6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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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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