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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疑难攻坚站点塔类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疑难攻坚站点塔类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8-04-04A-2025-D-F-D2784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

(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备注

1

一体化施工服务

/

/

925.85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

①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金额925.85万元,含税金额1009.18万元。

②实施地域:陕西省西安市。

③计划工期:承包方自接到施工通知书或派工单之日起2日内开工(特殊自然天气条件除外),并按以下工期完成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新建地面塔:48工作日(实施)、新建楼面塔:28工作日(实施)、改造地面塔:18工作日(实施)、改造楼面塔:8工作日(实施); 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全套验收资料。

④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⑤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采购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新建、改造,涉及塔桅、土建、市电、电源配套等专业施工。其中:

土建及塔桅专业施工内容:塔桅基础、土建机房、机房(柜)基础、地面硬化、围墙围栏、屋面防水等施工;6米及以下天线支臂、附墙抱杆、配重抱杆等安装施工;包工包料。

配套专业施工内容:室内(外)机柜、开关电源、蓄电池、交流配电箱、动环监控系统、空调等甲供设备的安装及调测,辅材乙供。

市电专业施工内容: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基站市电的引入施工、报装、接火等。

1.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不划分标段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和区域如下:

份额

份额占比

不含税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

份额1

57.34%

530.85

北区、东区、长安、临阎

份额2

42.66%

395.00

高新、南区、西区、周杨

1.3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投标人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①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③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或电监会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装、修、试均须达到)资质

④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注意事项:

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5三类安管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②③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人员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的人员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配备】。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人员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配备】。

(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注册证书以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2025年04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6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外市电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至少200万元(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通信工程(配套)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至少200万元(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成员专业分工计算对应业绩,再进行累计(如证明材料无法明确的评委不予认可),若联合体协议分工涉及同一专业,则按照核定业绩较低的单位确定该专业的业绩金额】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如为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系统截图(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加盖甲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陕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2.8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2.9投标方式: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根据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按联合体成员专业分工评审对应资质。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转包及违法分包,须签订《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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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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