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电务段平原东等站列控系统安全数据网对标整治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石济客专齐河站生活院落地面改造等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计技装函〔2025〕56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蓝村站标准化建设等7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的复函》(概审函〔2025〕4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技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电务段,项目业主为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因发布一次采购公告后,潜在投标人报名不足,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济客专平原东站、禹城东站、齐河站及济南东站石济场,大漠刘线路所、黄河南线路所、大郑庄线路所、北辛店线路所、五里堂线路所、9#中继站、10#中继站、11#中继站。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工程概况:对石济客专济南局管段12站(平原东、禹城东、齐河站及济南东站石济场,大漠刘、黄河南、大郑庄、北辛店、五里堂线路所、9#-11#中继站)列控系统安全数据网对标整治。
2.4采购范围:济南电务段平原东等站列控系统安全数据网对标整治工程。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竞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竞标人必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竞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竞标人没有因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等问题,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限制投标。竞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竞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原件备查)。
(5)项目经理: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竞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竞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竞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竞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3竞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