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ZB-2025064
项目名称:水文仪器计量与标准验证平台-水文计量标准装置(一)采购及安装服务
预算金额:4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套)
预算
(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水位标准装置
1
230
否
是
(1)
接触式水位标准装置
1
(Ⅰ)
钢结构水井
1
(Ⅱ)
给排水系统
1
(Ⅲ)
自动控制系统
1
(Ⅳ)
视频监控系统
1
(2)
非接触式水位标准装置
1
(Ⅰ)
位移升降系统
1
(Ⅱ)
给排水系统
1
(Ⅲ)
自动控制系统
1
(Ⅳ)
视频监控系统
1
(3)
高精度压力式水位标准装置
1
(Ⅰ)
压力控制系统
1
(Ⅱ)
标准压力模块
3
2
雨量标准装置
1
58
否
否
(1)
雨强调节系统
3
(2)
自动控制系统
1
(3)
称重系统
3
(4)
给排水系统
1
3
土壤墒情标准装置
1
52
否
否
(1)
烘干系统
1
(2)
取样系统
1
(3)
含水率配制系统
1
(4)
自动控制系统
1
4
蒸发量标准装置
1
32
否
否
(1)
自动补水系统
1
(2)
水位测量系统
1
(3)
自动控制系统
1
5
水温标准装置
1
30
否
否
(1)
恒温系统
1
(2)
温度测量系统
1
(3)
水循环系统
1
★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超出总预算及上表中所列明各设备的预算价,所有非标设备或系统的技术参数均为基本要求,需投标方自行设计、制作和安装,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相应的设备或系统的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各设备的具体价格应当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详细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大城坊西路2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当涂基地防汛厅南侧)。到货后75日历日内完成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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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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