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概况
鉴于招标人已与西城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3、H地块P保护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H地块)的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司,并就工程分包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按照项目分包计划,现对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劳务分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H地块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77996.68平方米
2.3工期
2.3.1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计划结束工作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工期控制时间按照日历天计算,且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中高考、农忙及恶劣天气影响等因素。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以上节点重新调整的,以招标人调整意见为准。
2.3.2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招标人将根据建设单位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本合同附件,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由于投标人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工期计划(含节点计划)要求,招标人有权减少投标人承包的工程量。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场。
2.3.3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招标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招标人损失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予以顺延。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建设单位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招标人组织资源,确保合同工期,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工期索赔。
2.3.4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投标人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期限要求。因赶工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中。
2.3.5关于工期的其他约定:工期顺延办理:要求在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3天内投标人以纸质文件向招标人发出顺延意向,工期延误事件结束后10天内将完整的顺延文件及证明资料报招标人审批后确认最终顺延天数,若未及时上报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顺延。
2.4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西城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3、H地块P保护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H地块)一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抱框柱、构造柱、墙垛、圈梁、过梁反坎、门槛等混凝土结构的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模板制作安拆码放,植筋,钢筋加工、制作、安装,墙体砌筑,楼地面基层,墙面基层,屋面基层,庭院,台阶,散水等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的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任何缺陷及完成资料归档的全部过程
其中:需投标人完成的施工内容如下:
(1)施工前与结构施工单位的结构实体的交接验收,对与结构施工单位交接后认可的结构实体所必要的各类缺陷的剔凿修补,与防水、水电安装等其他分包施工单位的交接,并且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含达到装修要求所需的结构处理。配合水电做好预留预埋。水电等专业预留预埋洞口两侧缝隙封堵由投标人负责(不含套管以内封堵)。
(2)提供工程范围内材料的下料清单,对其准确性负责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3)招标范围工作内所用的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场内装卸车、码放、清理、运输、二次及多次搬运、倒运、整理、退料及保管等,但不包含砌块的卸车。招标人指定的所有水泥库房、砂石料库房的搭设及拆除;投标人须安排专职管库人员押送并清点数量,如未派专职人员清点及押送视为默认招标人数量并承担数量上短缺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对材料产生的短缺或破坏负责赔偿。
(4)配合迎检,对材料进行的二次及多次搬运;倒运材料破损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自备机械、设备、工具(需要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的检验、维修及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机械、工具的日常维护及机械标识牌的挂设、各种标准化防护棚和防护罩的制作安装。
(6)施工放线、标高控制线、对现有控制点的复核等,确保其准确性。
(7)钢筋工程:墙基、圈过梁、构造柱、基础、墙体、反坎、门槛等部位内的钢筋工程,包括钢筋搬运、装卸车、分类堆放、制作、绑扎、连接、除锈、调直、成型制作、清理、运输、垫块埋设、钢筋机械连接、钢筋种植(含植筋胶)等钢筋工程施工操作全过程。包括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在混凝土结构上钻出孔洞、清理孔洞、用植筋注射器填注胶黏剂(胶水由中标单位提供)并植入钢筋所需的小型机具、附属工作等;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按照招标人要求码放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8)模板工程:墙基、圈过梁、构造柱、基础、墙体、反坎、门槛等部位的模板支设及拆除,包括模板刷脱模剂、运输、多次搬运、支设、清理、拆除、装卸车、堆码整齐等模板施工全部内容;木模板、木方等制作安装、场内装卸车、运输、支设、清理、拆除、起钉拆除、清理及场内运输、多次搬运、堆码、拼缝用50mm宽胶带粘贴或海绵条拼缝等木质模板施工全部内容。拆除中保证模板不故意损坏、拆除下模板类堆放至指定地点、起钉子、加固体系周转材料的收集和归类、涂刷防锈油、修整材料、穿墙螺杆安装、回收、修理、重复使用和竣工整理等过程一切施工。
(9)砼工程:墙基、圈梁、过梁、构造柱、芯柱、抱框、压顶梁、水平系梁、墙下基础、混凝土条带、门槛、窗台混凝土带的混凝土浇筑;包括浇筑振捣、养护、砼浇筑后打磨、剔凿、垃圾清运等砼施工全部内容;若混凝土浇筑超高,由投标人负责剔除工作;完成各项工作内容所用砂浆、混凝土,必要时的现场搅拌和运输、泵管搭拆等。
(10)砌筑工程:基础及墙体的砌筑,包括砖砌体、砌块、砂浆等从存放区或停放区至使用区的运输及倒运、上料,抄平、弹线、摆样砖、立皮数杆、盘角挂线、铺灰砌砖、勾缝、清理等砌筑施工全部工作内容。砌筑部位基层的处理(清理、水冲洗等)、弹线、立杆、砌筑施工(含墙拉筋的制作安放、植筋钢筋的制作、植筋)、砌块间勾缝、门窗侧边预制砖的制作及施工、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以及暗埋管线孔槽基体上、墙体中嵌有箱柜等处、抹灰总厚度>35mm的找平层)铺订钢丝网等施工工艺。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標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砌块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公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砌块的场内搬运,场内搬运及倒运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因场内运输距离长短进行调整单价;包含砌筑砂浆(干粉砂浆)原材场内的运输、砂浆搅拌、运输至施作部位产生的一切费用;砌筑过程中产生的落地灰要随时清理及半砖的利用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11)脚手架施工:承包范围内脚手架的搭拆(包含架体搭设前钢管的除锈刷漆,架体安全网挂设等),施工过程中对已搭设的各类脚手架的维护、修补及加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发包人下发的施工通知要求的架子整改、加固施工,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场内清理及整理码放等;老施工过程中对招标人已搭设用于本工程的脚手架进行拆改的,二次搭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配备满足现场需求的架子工,持证上岗,依据招标人技术交底搭设脚手架。层高4m以下为移动架,层高4m以上脚手架,均为甲供材料,中标单位负责搭拆,拆除后材料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2)单层及整体超高所引起的工作内容(即由于层高较高所引起的脚手架搭设增加工作及浇捣砼、钢筋安装、模板支撑所增加的工作等其他由于层高较高所引起的工作内容)。
(13)为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材料覆盖、防雨、保温及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如排水、扫雪除冰、冻土破碎、暖棚搭设、火炉看护等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内容,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机具以外,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现场的钢筋棚、木工棚、加工间、施工电梯防砸棚、施工电梯防护架等各类临时设施的搭设、修理、完善、拆除等。如投标人不及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上述临时用房进行修理、完善及拆除,招标人在通知投标人后可自行处理,相应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5)建筑、水电专业、消防、电梯、空调、通风图纸中所有的洞口预留、预埋铁件的制作、安装施工操作全过程(如空调穿墙、板管眼、消预留洞口、墙拉筋预埋、构造柱钢筋预埋等,如果植筋包括植筋胶);预留脚手管孔洞封堵。
(16)每完成一道工序后需要填写招标人提供的报验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整体工程验收前投标人自行负责结构施工期间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
(18)砌块、水泥、砂、石、水泥砂浆、混凝土等与承包范围有关的一切材料的进场试验配合工作及验收配合工作。
(19)混凝土地面:混凝土找平层清理基层、调运、搅拌、找平、抹平、压光、钢筋网片安装、密封固化剂施工等。
(20)水泥砂浆防水保护层、粘结层:清理基层、材料运输、砂浆调制、抹保护层、养护等。
(21)找平层预拌细石混凝土:清理基层、调运砂浆、搅拌砼、找平、抹平、压实等。
(22)找坡层:地层平整、洒水拌合、调运砂浆、分层铺设、压实等。
(23)垫层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地层平整、洒水拌合、调运砂浆、分层铺设、压实等。
特别说明:地面装修基层处理包括基层的清理;包括细石混凝土场内的运输及倒运,楼层垂直运输;包括需防水施工的房间四周半圆角(便于防水施工),包括地坪上洞口处反坐墩或馒头等;包括集水井、排水沟边的角钢埋设,地面排水沟制作并敷设篦子盖板;必要时人工拌制混凝土;包括双向钢筋网片的设置;包括图纸或交底有要求时,分仓缝的设置;包括混凝土浇筑时随捣随抹光、模板支设;包括面层的找平、找坡、抹面、压实、压光等;包括施作中产生的落地灰随时清理并运输至总包指定场地循环利用;包括踢脚线的敷设;包括一切所需的小型机具、附属工作等;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养护完成后现场清理及成品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如出现空鼓毛边等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情况出现,投标单位需负责维修至符合质量要求,并招标方按照修补材料市场价*1.1倍在结算款中扣除。
(24)墙面基层:包括图纸中要求的任何高度、任何部位、不同厚度、不同层数、不同种类的砂浆抹灰层;包括基层水泥浆一道(或喷浆);包括在粉刷施工前对图纸要求的部位进行水泥护角的施工;包括基层的清理、修补、湿润;包括抹灰面层的找平、刷浆、压光等处理;包括砂浆调运、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抹灰高度3米以内搭设活动架,由中标单位搭拆;抹灰高度超3米的,由中标单位搭拆双排脚手架;包括螺杆洞的封堵、机电安装线槽修补(以甲方验收完成合格品为界限);包括不同材料接缝处网格布或钢丝网的设置;包括门窗洞口边嵌缝;包括所有为完成工作所需的小型机具;包括所有为完成工作所需的附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抹灰平整度要满足施工要求,严格执行按工序施工,严禁一遍成活。
(25)室内装修架子搭拆:场内外材料运输、搭拆脚手架(包含门式架)、安全网、上下翻板子、拆除后材料堆放等。钢制周转料为甲供材料,中标单位负责搭拆,拆除后材料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设备管井一次钢筋预留由主体结构分包施工,二次植筋,浇筑砼,模板支撑及抹灰由二次结构分包负责。
(27)由于二次结构进场后主体结构队伍陆续减少劳动力投入,砖砌设备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不能一次成型的混凝土基础明确由二次结构队伍施工,机电分包负责复核,设备基础深化图由机电分包负责。
(28)施工区域内安全防护搭拆及维护、消防防火等的巡视、检查用工。
(29)与同期施工的其它作业单位的交叉配合工作。
(30)为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防雨、保温及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的内容以及为满足施工工艺、规范、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由各种原因产生的人员窝工及为保证工期进度而赶工措施。
(31)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一切返工工作内容。
(32)为达到招标人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目标所需发生的零杂用工及施工范围内的其他有关的零杂用工;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防护必须达到标准化工地的要求,不得随意切割钢管。
(33)施工范围有关的所有变更、洽商内容工作。
(34)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安全员、测量员、质检员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将人员执业证件复印件交招标人相关部门备案。人员配备严格遵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5)招标人负责投标人生活区所有公共区域内卫生清扫,宿舍内卫生投标人派专人清扫,垃圾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及生活区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清理、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统一外运处理。生活区垃圾处理费用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所用生活区房间占整个生活区的数量比例乘以实际发生费用收取。招标人需按照投标人要求对作业人员采取实名制管理。投标人需服从生活区物业管理,如达不到管理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3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修、拆除包含的内容划分:
1)招标人提供由总配电箱至固定式二级配电箱的全部设备、管线,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固定式二级配电箱的供电半径不大于100米
2)由二级配电箱至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层箱及由开关箱、层箱至用电设备的全部设施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提供(包括管线、开关箱等),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安装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中施工现场固定用电设备区域(如: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铁件焊接区及水电加工区等)内管线及开关箱的安装,如果投标人不具备安装力量,可双方协商由招标人安排电工人员统一安装,投标人承担全部费用。施工现场投标人配备至少2名专业电工,持证上岗,并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服从甲方管理,保证现场有电工巡视维修。
3)投标人提供施工现场作业面所需移动式开关箱的全部设备、管线,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且承担全部费用。三级箱由项目部统一采购,投标人按实际领用数量*采购单价在验工结算款中进行扣除。
4)照明设施:招标人提供场区固定式一般照明的全部设备、管线、灯具、开关箱,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投标人提供工作面所有的局部照明、移动照明的全部设备、管线、灯具,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工人宿舍、工人食堂等)的照明设施,并负责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付投标人使用;投标人负责生活区日常维修及破损灯具、插座等的购买及更换,施工任务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确认,对损坏的照明设施(包括灯具、插座),投标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拆除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5)临水设施:招标人提供由施工用水点,覆盖半径60米,自用水点至施工区域的管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所使用的管线严禁跑、冒、滴、漏。
(37)完工清理工作及完工后修复其任何缺陷的工作:完工后现场卫生清理,材料码放,对二次结构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各类缺陷的修复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含达到精装修要求所需的基层处理。
(38)模板、木方、脚手架(含圆盘架、槽钢、钢管、扣件、顶托、底座)、脚手板等周转材料达到拆除条件后,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拆除造成的额外费用,延期一天投标人承担1万元/天违约金,最高不超合同额的5%o。
(39)文明施工承包范围(含结构已完部位、作业面、材料堆放区、材料周转区等)的现场防尘、洒水覆盖、卫生清扫、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材料码放整理、及政府部门、招标人公司各部门及业主检查的临时性卫生清扫,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日常清扫、洒水等,为迎接上级检查所需的现场整理清扫等工作。招标人在施工期间需长期保证文明施工人数不低于10人。
(40)完工清理工作及完工后修复其任何缺陷的工作。
(41)所有外挂电梯、吊篮附墙点的配合施工。
(42)招标人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中标单位发出指令,要求中标单位对部分零星工程进行施工,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回绝,并承诺不论施工规模大小,均以清单内对应内容作为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3)现场不能连续作业,投标人需考虑二次进场及多次进场增加的费用。
(44)施工现场的防火监护措施,施工范围内消防器材的布设,日常巡检工作。
(45)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投标人发出指令,要求投标人对部分零星工程进行施工,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回绝,并承诺不论施工规模大小,均以清单内对应内容作为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6)本工程处于地处敏感区域(距天安门仅800米且周边居民、商户、游客多)、停工频繁、工程现场场地狭小、环境复杂,投标人需充分考虑。
(47)本工程处于限行区域内,工程车辆、机械进出有效运行时间,投标人需考虑该部分降效等费用。
(48)针对本工程当中涉及的油漆工程,其颜色需严谨把控,以充分满足设计规范提出的要求。油漆颜色以招标人、建设单位、设计最终确认的标准为准,严禁相同色号出现色差。
(49)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施工、检验(含所有材料、完工后的成品等)、试验、检测与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一切费用。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所需的一切人工费(包括材料的装卸车、退料、倒运及各种安全保护措施的搭设和拆除);现场内清理;为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标准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为达到本合同质量目标要求而采取的维修费用;为达到业主要求而产生的拆除返工费用;为迎接上级检查所需的现场整理清扫费。以上各种人工费用是否需要发生应以招标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若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人员进行,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招标人提供实际用工数量乘以500元/工日计取,在投标人结算中直接扣除;招标人因施工需要调用投标人的零星用工时,费用按180元/工日的标准结算,具体工日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用工记录为准。相关费用应在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按约定支付流程进行结算支付。
(50)前置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行后续作业;若擅自作业,则视为接受所有既有问题,并需对后续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51)招标人不提供库房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的库房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现场根据危化品的种类和特点、单独配置危化品库房,且危化品库房数量要符合种类要求,满足单独存放。库房标准要求定制化房,有防火、防爆、防泄漏要求。
2)现场配置满足作业面区域内的抢险人员,配合项目部特殊情况下的抢险要求,投标人要配置作业面区域的降水抽排水工作人员。
3)油漆作业要配置相应的环保措施,密闭作业,且环保措施要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地方要求。
(52)甲供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钢筋、钢筋网片、套筒、商品混凝土、碎石、粉煤灰砖、标准砖、灰砖、泡沫混凝土、硅酸钙板、聚苯板、干混复合轻集料、轻集料混凝土、砂浆及保温砂浆、泡沫玻璃保温板、岩棉板、钢板网、排水板、防油层材料、隔离层材料、疏水层材料、轻钢龙骨、玻纤网增强水泥压力板、石膏板、岩棉、土工布、砾石、卵石、块石、砂石、草皮及种植土、电气设备提供至楼层二级配电箱、模板、木方、圆盘架、型钢、钢管及扣件、顶托、脚手板、止水螺杆、穿墙螺栓、扇形母、外接丝、锥体、山形卡、门式架配件、防火苫布、阻燃岩棉被、阻燃草帘子、防汛应急物资、防尘网、测温线、电伴热、安全消防设备、篦子。
(53)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与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
2.6是否兼投兼中:/
2.7其他:/。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施工资质,并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全面履行分包合同(含附件)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为中铁建工集团合格分包名册内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各个标段同时投标报价。
3.5其他:
3.5.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及施工组织实力,取得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格专业分包队伍资格准入证》。
3.5.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5.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5.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5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5.6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
3.5.7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3.5.8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建委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中标单位进场前需向招标人安全环保部提供一个月内的进场人员健康体检报告报送招标人安全环保部,不合格人员严禁进场。
3.5.9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西城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3、H地块P保护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H地块)一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3.5.10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3.5.11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现场条件出现的变化及满足施工作业条件采取的措施费用(道路交通、扰民民扰、分段施工、各种原因导致的停工赶工等)。
3.5.11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3.5.12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3.5.13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见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3.5.14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3.5.15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北京市建委对于分包项目经理的相关要求。
3.5.16如果投标人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招标人有权进行废标处理。投标总价未进入排名前三者的不对价格进行质询。
4.招标文件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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