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3/19-QT-117)
一、招标条件
芜湖公司2026年度电煤第三方商检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保定下团洲
2.2 项目规模:2X660MW+1X10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芜湖公司2026年度电煤第三方商检项目(CHDTDZ013/19-QT-11701):芜湖公司2026年度电煤第三方商检项目,暂定商检水尺业务量为500万吨/年、质量检测业务量为500万吨/年,包含且不限于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电煤海轮北方港、沿江中转港、内河港口及其他煤炭交货港煤炭第三方水尺商检、煤炭品质商检、煤炭工业分析、灰熔点检测等电煤商检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实验室双认证,且CMA及CNAS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均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g.商品煤样的采取(包括GB/T475,GB/T19494.1)、h.煤样的制备(包括GB/T474,19494.2)。
9.投标人应具有散装货物重量鉴定-水尺计重和衡器计重资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07 08:52到2025-1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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