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武汉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合规审查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3301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长江电力武汉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合规审查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长江电力武汉综合楼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合规审查,主要包含经济合同、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的合规过程审查;项目竣工后全口径合规审查。本次咨询服务包括现场咨询服务和非现场咨询服务,现场咨询服务是指在项目地点提供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项目审查、现场初步交换意见、问题整改检查、审查成果汇报等;非现场咨询服务是指为了完成咨询服务内容,除现场审查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审查报告的撰写、讨论,完成项目档案归档等。
计划服务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计划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计划结束日期以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管理审计或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金额等体现相关内容的页面);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报价人),且2022年1月以来担任过公共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管理审计或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详见电子采购平台。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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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