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电力公司生产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服务内容:为电力公司提供12辆电力工程车服务(含司机),用于生产、应急等工作。
2.2项目投资估算:330万元。(不含税);
2.3服务地点: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所辖区域;
2.4标段划分:\;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选项:法人、任职、投资;查询深度:3级)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服务车辆规模:电力工具车12辆及以上,其中至少2辆为24小时应急值守;服务车辆须为自有车辆,车辆权属证明、行驶证、保险等证照齐全、车况良好,并投保 100 万元及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 5(万元/座)及以上的及交强险;
3.4 服务人员要求:驾驶员驾驶证与驾驶车型匹配,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驾龄不低于 3 年,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须提供材料:车辆权属证明、行驶证、车辆保险、驾驶员驾驶证(与车型匹配)、驾驶员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投保的工商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单或保险合同、正式用工合同。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 2022-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即物资类项目招标,若投标人在工程或者服务模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投标也将被否决)。
3.7 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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