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已由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大兴发改(审)〔2023〕12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 ,建设地点为
榆垡镇中心区DX09-0102-0047-2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装修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装修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4614.88平方米 441.48米 合同估算价 134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榆垡镇中心区DX09-0102-0047-2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65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装修工程包含的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装修区域范围内的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的全部工程,包括设备和材料供应及施工、测试、调试,负责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以及与建设单位、招标人、设计人、监理人等相关单位进行的协调配合工作;除图纸装修区域范围,还包括上人架空屋面面层(含基层龙骨)以及其他与总包界面划分位置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4614.88平方米 441.48米 合同估算价 134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榆垡镇中心区DX09-0102-0047-2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65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装修工程包含的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装修区域范围内的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的全部工程,包括设备和材料供应及施工、测试、调试,负责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以及与建设单位、招标人、设计人、监理人等相关单位进行的协调配合工作;除图纸装修区域范围,还包括上人架空屋面面层(含基层龙骨)以及其他与总包界面划分位置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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