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增设苏州东站及相关工程站房Ⅰ标
温控型膨胀剂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5-58
1.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增设苏州东站及相关工程站房Ⅰ标项目经理部。
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1标段:工程里程范围DK53+017~DK66+121,正线长度13.104公里,含苏州东隧道13.026公里(含隧道明挖敞口段部分),路基0.78公里。代建桑田岛站(588米),桑田岛站为地下四层(局部地下三层)三台五线,标准段宽50.7米,深29.9米,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基坑采用明挖逆作法施工。合同金额:631196.87万元。
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2年12月8日,项目合同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7日,合同工期:1826日历天。
2.1.2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增设苏州东站及相关工程SZDZF-1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DK65+544.000~DK65+690.860(地下S2区)、DK66+032.600~DK66+100.600(地下S5、S6区),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地方配套集疏运地下车场及匝道土建工程,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既有地铁二、六号线拆除还建工程;DK65+544.000~DK66+100.600无砟轨道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轨枕制作),轨道精调;信号综合接地;接触网预埋槽道;代建地面市政道路0.92公里。合同金额:20.94亿元。
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5年2月18日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2月7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3.2生产能力:①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②须具备C50以下混凝土用温控型膨胀剂和C50及以上混凝土用温控型膨胀剂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③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①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②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注册)后的此条款所要求的财务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具备CMA标识)(只有一个规格的,需要提供至少两份不同生产批次的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查验原件);有多个规格型号的,需要提供所列规格型号中最少两种规格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规定要求。
3.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国内机场、地铁、铁路等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3.6履约信用:①须提供2022年-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信用证明;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
3.7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②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95306.cn)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③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④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⑤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⑥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投标人;
⑦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⑧不接受被中国铁建及招标人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⑩★投标人须出具经投标人法人签字的针对投标物资掺量和专人驻站服务的承诺函;★
⑪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物流凭证等资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合作生产商的招标物资。
3.8特殊要求:
①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候选人须进行配比试验,以招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日历天为期限,由所有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共同现场取样原材料(高性能温控型膨胀剂现场分成两份,一份用于现场配比试验,一份用于留样封存)在监理见证下进行三次配比试验,以配比合格且公示推荐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全部不合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配比试验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参与对应标段的二次投标。配比试验结果由见证人签字生效。
②配合比试验所产生的差旅费、材料费、设备费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对招标物资检测报告、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复核,对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进行考察。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