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11-3-09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涪江和明台公司光传输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
2.2 规 模: 本项目计划对华能涪江公司和明台公司范围内的部分老旧省网中兴光传输设备和华为传输设备进行更换,以提高电力通信可靠性。
2.3 标段划分: 华能四川公司涪江和明台公司光传输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四川省平武县、绵阳市游仙区和三台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
2.6 招标范围: 华能涪江公司水牛家电站、自一里电站各1套华为传光传输设备采购,红岩电站1套中兴光传输设备采购,华能明台电站1套中兴光传输设备采购,包含设备采购、入网安装调试和旧设备拆除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项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发电站或变电站涉网通信光传输设备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所投光传输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3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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