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ZRJJ-G2025-0012 项目名称: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99.8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89万元/两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及分项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为采购方位于震泽路28号科技交流服务中心餐厅内配置服务人员负责协助采购单位的餐饮服务外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2026年1月-2027年12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7.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