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数字化档案室升级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2-FW125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数字化档案室升级改造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档案工作数智化转型发展部署,实施档案室数字化升级改造,迭代更换、改造档案存储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完善“十防”措施,应用智慧档案室管理控制平台,实现安防、消防、环境监测和档案存储利用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一体管理。
服务内容:提供档案存储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拆除、改造、更换、安装调试,“十防”措施配套,实体档案整理存放录入,物联网等智慧一体管理功能及配套服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具体工作内容为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数字化档案室升级改造服务,对长庆大厦、长庆油田档案馆、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区域3处档案室5间库房(总面积约450平方米)实施升级改造。最高限价220万元(含税),需求服务商1名。
2.2.1智慧档案一体化管理系统及终端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集成,实现档案管理和“十防”措施监测的一体化管理。
2.2.2档案存储设备
2.2.2.1长庆大厦区域1间库房:原有47组五节柜的拆除,8列21组双面带门智能固定柜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档案上下架服务。
2.2.2.2长庆油田档案馆区域2间库房:原有35列210组密集柜的拆除,31列186组双面智能移动密集柜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档案上下架服务。
2.2.2.3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区域2间库房:原有68列340组手动密集柜升级智能移动密集柜的改造、调试和档案上下架服务。
2.2.3环境智能管理。自动加湿除湿、空气净化设备、驱鼠的采购、安装、调试,环境感知终端的采购与集成,实现温湿度精准控制、空气净化和漏水监测,保障档案防潮、防霉需求。
2.2.4安全防护监测。人脸识别门禁、红外防盗报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2.5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2.2.5.1长庆大厦、长庆油田档案馆区域3间库房:柜式七氟丙烷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灭火控制器、七氟丙烷气罐、消防泄压口、智能探测报警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构建全方位火灾防护体系。
2.2.5.2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区域2间库房:原有七氟丙烷自动气体灭火系统更新配套消防泄压口、智能探测报警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与集成,实现一体智能管理。
2.2.6辅助设备。实体档案管理辅助设备(RFID)和档案净化柜、条码打印机、扫描枪、机柜、UPS电源、档案盒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付。
2.4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咸阳市秦汉新城。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备一项数字化档案室升级改造服务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
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资质、业绩、承诺、技术资料等文件进行的验证贯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如发现与事实不符,且因此造成招标人项目进度延误等情况的,招标人可根据情节终止废除合同履行,且保留索赔的权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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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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