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2443
项目编号: 宁润政采[2025]-131号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思政铸魂·智慧赋能”大思政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7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76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思政铸魂·智慧赋能”大思政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 “思政铸魂·智慧赋能”大思政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 教学仪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附件 | 1176000.00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176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