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HFZB[GK]2025001
项目名称:福州高级中学2025年美术书法音乐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美术书法音乐教室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美术书法音乐教室设备 | 1(批) | 否 | 教学需要新建小学部初中部美术专用教室、初中部书法专用教室、小学部音乐专用教室 | 9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承诺符合要求(如3C认证、节能产品等。其中招标文件文件有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的应提供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文件未明确要求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的,允许在交货时提供证明文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