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市十三陵林场管理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发改(审)〔2025〕6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北京市十三陵林场管理处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北京市十三陵林场管理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昌平区十三陵林场范围内,涉及蟒山分场、龙山分场、长陵分场、沙岭分场、上口分场、燕子口分场、沟崖分场、南口分场、四桥子分场及牛蹄岭分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改造提升防火公路2.02公里、防火步道97公里,新建引水上山工程11.63 公里、森林防火蓄水池9 座、防火检查站2座、林木智能保护基站1座、通信基站2座:改造防火瞭望塔12座,新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8座、改造防火物资储备库2座,新建森林消防水车车库5座,配置多功能防火警示系统200套、地表火探测器280套等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 8426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2350000 元
2.6 设计周期: 7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中级工程师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11月05日17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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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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