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赣州市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砂石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市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项目工程计量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赣州市章江新区经开区蓉江新区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范围为章江新区内,西起东江源大道,东至章江南大道,北起客家大道,南至橙香大道-梅关大道的16.78平方公里区域;赣州经开区内,西起蓉江七路,东至章江,北起夏蓉高速,南 至滨江大道-赣丰路的42.42平方公里区域;蓉江新区内,西起腾飞大道-蓉江大道- 生态大道,东至滨江东大道,北起滨江北大道,南至和谐大道的26.94平方公里区域, 主要实施市政管网和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等。
物资名称:砂石料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招标数量:241600m³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 1 |
级配碎石 |
0~31.5mm |
m³ |
35600 |
| 2 |
砂子 |
中粗砂 |
m³ |
72000 |
| 3 |
机制砂 |
m³ |
134000 |
交货期: 2025年11月陆续进场至工期结束。
交货地点: 赣州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点多(400多个点位),仓储场地有限,施工点基本在市区小区等位置,每批量少(最少3~5方左右)和送货频次高,车辆运输有限行和小车运输,须保证送货及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供应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生产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黄砂、碎石生产厂有采砂许可证、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证明,生产规模不少于10万吨/年,日生产和供应能力均在1500吨以上。
经销商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投标人可代理不同厂家,但投标时需综合考虑各厂成本,投标报价表中所报价格必须为唯一价格且需注明代理厂家(原则上只允许1个厂家为主供应厂家,其他厂家作为应急备选供应厂家),且供应厂家(原材料产地)必须得到买方、监理、业主等单位或部门同意。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至今重点工程供应同类产品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
(5)信誉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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