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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集团合规内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集团合规内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团合规内控管理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集团合规内控管理系统涵盖多个功能模块,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个方面:合同管理、纠纷案件处置、法律资源共享、安全管理、审计管理以及系统集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如投标人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2.2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96万元。

2.3 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2.4 服务期:暂定18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节点详见合同条款)。

2.5 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3.1.2 相关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代理人和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 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成功实施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的相关业绩(注:上述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实施案例须包含合同管理系统、法务管理系统、审计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一种,或涵盖其中两种及以上系统一体化集成的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每份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60 

技术响应: 20 

商务响应: 20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4%、95%、96%、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6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20)分

服务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4分)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将全面覆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小点: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步骤和方法,确保方案在实际操作中的可执行性;②项目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能否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③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包括质量控制、风险管理及资源调配等方面是否完善;④团队成员的专业资质与分工是否明确,能否满足项目各环节的技术与管理需求等。

注:每体现一项小点内容,但内容不够全面或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的,加0.5分。每体现一项小点内容,且内容全面、表述清晰且与实际需求相符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4分。

  • 培训服务方案(4分)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将全面覆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小点:①培训目标是否明确,内容是否系统、科学,能否有效提升参训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实操水平;②培训形式与方法是否多样化,是否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具备可操作性与互动性;③培训时间安排是否合理,能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确保培训效果的最大化;④培训效果评估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具备可量化、可追溯的评估标准与反馈机制等。

注:每体现一项小点内容,但内容不够全面或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的,加0.5分。每体现一项小点内容,且内容全面、表述清晰且与实际需求相符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4分。

  • 业务功能设计方案(10分)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业务功能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将全面覆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小点:①功能模块的设计是否完整、清晰,能否充分满足项目核心业务流程与操作需求;②系统架构与数据流程的逻辑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良好的扩展性与兼容性;③用户界面设计是否人性化,是否兼顾美观性与实用性,提升用户体验;④是否提供可验证的原型或案例,能否有效支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与成熟度;⑤是否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能否保障数据的安全存储与传输;⑥是否具备完善的运维支持方案,能否满足系统上线后的日常维护与升级需求;⑦是否充分考虑与其他系统的对接需求,能否实现数据的高效共享与协同处理;⑧是否具备良好的用户权限管理机制,能否实现不同角色的差异化权限控制;⑨是否结合业务实际,提供创新性的功能建议或优化方案,提升整体业务运行效率;⑩技术实现路径是否清晰,是否具备可行性与可落地性,能够有效支撑项目各阶段的顺利推进等。

注:每体现一项小点内容,但内容不够全面或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的,加0.5分。每体现一项小点内容,且内容全面、表述清晰且与实际需求相符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2分)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将全面覆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小点:①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涵盖系统运行期间的日常维护、故障响应与升级支持;②服务响应机制是否高效,是否明确响应时间、处理流程与责任分工等。

注:每体现一项小点内容,但内容不够全面或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的,加0.5分。每体现一项小点内容,且内容全面、表述清晰且与实际需求相符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2分。

2.2.3(3)

商务响应

20)分

企业综合实力

  • 企业资信
    • 投标人具有CCIA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一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CMMI成熟度认证证书5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1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1分。

注:提供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上述(1)-(6)项相关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计分)。

  • 产品成熟度
    • 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的合同管理系统、法务管理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相关软件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计分)。
    • 投标人所提供软件产品通过国产化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三项认证缺一不可)的国产化适配认证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适配认证需提供国产化适配厂家盖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认证查询结果截图并附查询网址。(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计分)。

  • 项目团队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从2025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成功实施的合同管理系统项目或法务管理系统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成功实施的审计管理系统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成功实施的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的相关业绩(注:上述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实施案例须包含合同管理系统、法务管理系统、审计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一种,或涵盖其中两种及以上系统一体化集成的实施案例),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
    • 技术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成功实施的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的相关业绩(注:上述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实施案例须包含合同管理系统、法务管理系统、审计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一种,或涵盖其中两种及以上系统一体化集成的实施案例),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

注:提供合同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上述业绩的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展示合同实施内容的页面、合同金额页面以及合同签字盖章的页面。此外,还需提供至少一张该项目的税务发票记录作为凭证,否则不予计分。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前述投标人(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及技术负责人业绩均可重复计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具体业绩需要提供的材相关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3.投标文件 3.1.1”。

  • 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保承诺

投标人必须承诺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此项须单独承诺,格式自拟,不单独承诺的不得分)。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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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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