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 |||
| 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2383009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京房山发改(审)〔2025〕67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
|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 | |||
| 投资额: 623139.67 万元 |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规模: 新建中型水库 1 座,总库容 7632 万立方米,新建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新建混凝土重力坝 1 座,坝轴线长 580 米,坝高 100 米;新建水库管理站 1 座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3334 平方米,其中管理站约2280 平方米。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 S110000A001042383009001 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水库枢纽工程监理 | |||
| 标段(包)内容: (1)工程范围:二道河水库枢纽及其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主坝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数字孪生设施工程);公共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含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专项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施工临时工程等)、信息化工程(数字孪生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期信息化工程)、10KV外电源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2)阶段范围: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 (3)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对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数字化)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关系,负责设备和材料现场交货验收、金属结构设备监造、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相关监理服务,协助、配合委托人完成安全质量检查、工程联合试运转、所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档案管理及移交、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工程创优、项目审计工作。 | |||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房山区 / | |||
| 合同估算价: 33024300 元 | |||
| 监理服务期: 2648 | |||
| 建筑面积: / | |||
| 建筑高度: / | |||
| 其它说明: 监理服务期2648天,其中施工期1917天、缺陷责任期731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决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S110000A001042383009001 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水库枢纽工程监理 |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与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 监理 资质。 | |||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三 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三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 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须至少具有 / 项已完成 / 监理 业绩。 | |||
| (4)信誉要求: | |||
|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发生重大 监理 质量问题; | |||
|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总监理工程师 无行贿犯罪行为; | |||
| ⑧ / | |||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 |||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时间后; | |||
| ②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 |||
| ③ 上述①款中监理人员电子注册证书调用要求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 (8)其他要求: / | |||
|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 |||
| 联合体要求 | |||
| 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
| ②联合体牵头人除监理员外配备不少于 20 人,且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全部来自联合体牵头人。 |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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