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5#-7#通用泊位码头工程钢平台设计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5#-7#通用泊位码头工程因施工需要,现需租赁以下。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5#-7#通用泊位码头工程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吉树作业区,本次询价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相关图纸、规范及询价方的要求进行钢平台设计。
(2)询价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 报价方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方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方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设备证件要求: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具有结构分析与计算能力、详图设计与深化能力、软件应用能力等等,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其他要求:
①本次询价,询价方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报价方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报价方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报价方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方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报价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询价方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报价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5年11月4日17:00至2025年11月10日10:00自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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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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