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S20251021FJSZ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产教融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产教融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5]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产教融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2.3 建设规模:建设产教融合实验实训楼1栋,共计五层,项目建筑面积12572.13㎡,主要设置人工智能、智慧旅游、跨境金融等实训功能;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购置公用设备11台套。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62.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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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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