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2.1项目名称: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外运胶带系统施工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XJNH-D2025010457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工程主要满足准东五彩湾四号露天矿外运输煤需求,建设自选煤厂八号转载点至2号转载站输煤廊道,输煤廊道运输能力以建设单位审核签发的施工图为准。
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最终审核签发的施工图纸与招标方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符合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之前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包括转载站3座、带式输送机2条、带式输送机栈桥2段的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含非标件加工)、给排水、供电、照明、暖通、消防、视频监控、电气性能检测(含防雷接地检测、电缆皮带性能检测、电气试验报告)等,并通过消防、防雷等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其中设备及材料采购中胶带(胶带硫化及敷设由投标方施工)投标方应通过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进行采购,其余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自行采购。
项目中标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带负荷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实现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全面负责。
2.4建设地点:外运输煤系统位于五彩湾四号露天矿田与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电解铝项目厂址之间。五彩湾四号露天矿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吉木萨尔县城354°方向,北约100km处,行政区划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西北侧紧邻国道G216线,南部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主干道Z917从本矿田南部由西向东通过。G216国道与S239省道的联络辅线从矿田的西北部通过,在矿田东南部管委会位置处与Z917道路相接。
2.5计划工期:合同工期为90个日历日(含冬季施工时间),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天气、防疫、信访稳定及安全检查等各种因素。如未按期完成,每滞后一天按照合同总额的0.1%进行考核扣款。
2.6质量标准:
项目应满足相关的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设计、施工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其它适用于本项目的规范和标准,均要求采用最新有效版本。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3.《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7.《建筑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11.《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
12.《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
13.《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14.《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
15.《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59-2016;
16.《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11345-2013;
17.《带式输送机工程技术标准》GB50431-2020;
18.《带式输送机》GB/T10595-2017;
19.《一般用途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HG/T3973-2007
20.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有关的安全规程、技术规范、技术规定等;
21.招标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首先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7最高限价金额:5160.12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担任过一个以上同规模(单个标段建设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建筑类总包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经验。
施工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专业)并担任过一个以上同规模(单个标段建设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建筑类总包工程施工经理的工作经验。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担任过一个以上同类规模(单个标段建设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施工总包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验。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债务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经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3.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方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信用报告,包括信用等级、信用记录等。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资料中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5000万以上工程建造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等资料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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